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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要买房的小伙伴注意了!购房不得不留意的八大陷阱

临沧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10-10 00:00

[摘要] 近各种楼市政策频出,要在临沧买房的亲们一定要注意识别购房时开发商的政策与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否有出入,警惕“狸猫换太子”的八大购房陷阱,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陷阱3:无理由退房

个案操作:某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

专家提醒: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首先,交房与退房时间都是开发商定的,购房者从时间差上丧失了自由。其次,购房者付款多为银行按揭,若还款期间退房,对银行来讲,购房者的抵押借款合同如何继续履行或终止?相关的税费、保险费的支出如何退还?若退房时,房屋已交付,装修费、契税等费用谁承担?此外退房中,审核或批准在时间上的主动权都在开发商,这给“无理由退房”加上了个“有理由”的时间。而且在退房期间,房市的涨跌、开发商经营状况均影响开发商承兑情况。第三,若签这样的合同,购房人的房款支付后应专门汇入开发商在银行单独设立的账户,该资金专门用于担保两年后退房时房款和利息的支付。而在两年内,开发商无权动用这笔资金,并且,开发商还应向该账户事先存入相应房款的利息。第四,在退房程序上,开发商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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